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8〕124号)要求,为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夏季高温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高温酷暑已经到来,天气炎热、台风频繁,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落实《第三季度省、市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委会全体成员视频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好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与安排,并开展专项检查。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监管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切实保障夏季高温期间的生产安全。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二、突出防控重点,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严、实、细”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关口前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根据夏季气温高、强对流天气多的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雷等为重点的各项工作,认真制定和切实落实针对性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
(一)加强建筑施工监管。要突出抓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建设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着重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汛期防雷电、防风、防坍塌工作。夏季高温期间,要督促用人单位调整作业和休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免疲劳作业。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散热、降温措施,对年龄大、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做好高空作业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对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滑坡、垮塌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遭遇极端天气时,严密监视对基坑、管沟、地下暗挖、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及脚手架基础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撤离相关人员并停止作业。
(二)加强地铁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要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关键工序检查确认制度。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依据相应的专项方案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作业操作规范进行现场作业,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操作规范和隧道掘进作业安全技术要求进行。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测检验;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对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开展建筑工地电气火灾防范检查。
(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和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警预测等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高温与极端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夏季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台风、热带风暴等预警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巡查监控,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严防高温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7月10日